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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论著

时间:2024-11-19

舟山某能源公司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移送公安机关,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舟山#

浙江舟山星某能源有限公司

1.案件性质

经税务机关检查确认走逃(失联)

2.主要违法事实

经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195份,金额共计1924.81万元,税额共计250.23万元。

3.相关法律依据及税务处理处罚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税与罚短评: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和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5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上述浙江舟山星某能源有限公司虚开的税额为250.23万元,其责任人员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但是,如果具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可以争取判处三年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缓刑条件的,依法可以适用缓刑。例如:

1.1.案例:王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1.2.审理法院:浙江省嵊泗县人民法院

1.3.裁判结果:本院认为,被告单位青岛A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规定,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税额数额较大(税额1449750.58元),被告人王某某作为被告单位的实际经营者,其行为均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王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罚。被告单位青岛A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已转出抵扣税款,考虑到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可酌情从轻处罚。辩护人提出的相应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公诉机关对提出的量刑意见适当,本院予以采纳。鉴于被告人王某某系初犯,在被司法机关取保候审期间能遵纪守法,确有悔罪表现,也不致再危害社会,并综合全案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可适用缓刑予以考验。......判决如下:被告单位青岛A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被告人王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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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观舒律师,专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发票罪、骗取出口退税罪、逃税罪等重大税务犯罪案件辩护(微信:18344052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