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观舒律师
手 机:18344052607
微 信: Kwanshu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层
时间:2026-05-09
株洲6家公司因虚开增值普通发票被移送公安,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026年3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税务局稽查局发布了税务文书送达公告,以公告送达的方式向株洲峰X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定适用)》。
株洲峰X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中,有4家是农业科技公司,2家是农副产品公司,皆因存在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行为,为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因涉嫌虚开发票犯罪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株洲峰X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都存在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行为,虚开的金额从440多万元至490多万元之间,例如:
1.株洲森X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50 份,票面额累计 496.50 万元。税务处理处罚:对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2.株洲蔬X农副产品有限公司,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50 份,票面额累计 492.17 万元。税务处理处罚:对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税与罚短评:
上述6家公司都因涉嫌虚开发票犯罪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那么,涉嫌什么罪名呢?有人可能说:6家公司虚开的都是增值税普通发票,那就是涉嫌虚开发票罪呀。
如果按虚开发票罪定罪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和涉税司法解释的规定,虚开金额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则适用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档次,其责任人员将面临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那是不是以虚开发票罪定罪处罚呢?有可能是的。但也有另外一种可能,6家公司都是农业类公司,其为他人(为自己)开具的有可能是农产品销售(收购)发票,而农产品销售(收购)发票是可以用于抵扣税款的。
《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增值税法第十六条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应当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具体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完税凭证、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以及其他具有进项税额抵扣功能的扣税凭证。”
《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纳税人凭增值税扣税凭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四)购进农产品时,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农产品销售发票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如果开具的是农产品销售(收购)发票的,则会涉嫌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了,而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则是以虚开税额的多少来定罪量刑的。
税额则是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相应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现行扣除率为9%。
以株洲森X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虚开票面额496.50 万元计算:
税额=票面额×9%=496.50 万元×9%=44.685万元
那么,上述6家公司虚开的税额最大的也不满50万元,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和涉税司法解释的规定,则适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量刑档次。
这样一来,以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来定罪量刑比以虚开发票罪来定罪量刑的刑期要更低了。如果具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积极补缴税款,未造成税款损失的,或者还可以争取相对不起诉的结果。
#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律师#
#株洲虚开发票罪律师#
#株洲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律师#
何观舒律师,专注办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发票罪、骗取出口退税罪、逃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非法出售(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等重大疑难涉税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