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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论著

时间:2026-05-12

洛阳6家汽车销售公司对外虚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被移送公安机关

2026年4月20、21日,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公布了几份《税务处理决定书》,洛阳迪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等6家汽车销售公司对外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被认定为虚开发票,因涉嫌虚开发票犯罪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6家汽车销售公司虚开价税合计的金额从30万元至480多万元不等,例如:洛阳逸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期间,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160份,其中正常填开159份,开具价税金额:4840000.00元,开具负数发票1份,开具价税金额:35000.00元,购货单位:营口蓬某某顺道路运输有限公司、崔某某等34户企业与个人。税务处理决定:(1)其行为属于虚开发票行为。(2)决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3)暂不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待公安机关撤销案件、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法院作出无罪判决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后,再决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

 

 

 

税与罚短评:

上述6家汽车销售公司对外虚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涉嫌虚开发票犯罪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那么,涉嫌什么罪名呢?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还是虚开发票罪?

根据《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票是指单位和个人销售机动车时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票软件中机动车发票开具模块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票软件自动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左上角打印“机动车”字样。

《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向消费者销售机动车,销售方应当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其他销售机动车行为,销售方应当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因此,开具给个人的是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涉嫌虚开发票罪;而开具给企业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上述6家汽车销售公司中,有只开具给企业的,也有开具给企业和个人的。因此,应该准确地区分开具企业和个人的金额分别是多少,以便准确地定罪量刑。

根据《税务处理决定书》显示,上述6家汽车销售公司虚开的税额都还没达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定罪标准,如上述洛阳逸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虚开价税合计金额为4840000.00元,但税额仅为47920.77元,还没达到入罪标准。

但是,以虚开发票罪定罪处罚,该汽车销售公司虚开的金额不仅达到了虚开发票罪的入罪标准,而且还达到了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其责任人员将要面临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因此,准确的定性和准确的区分虚开税额、金额,不仅影响定罪,还会影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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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观舒律师,专注办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发票罪、骗取出口退税罪、逃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非法出售(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等重大疑难涉税犯罪案件。